省招委关于湖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发布者:地理与旅游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6-03浏览次数:89

 

 

各高等学校,各市、州、县教育局:

经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湖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确定,现通知如下:

一、理工、文史类

1.本科第一批:理工484分,文史528分;

2.本科第二批:理工345分,文史406分;

3.高职高专理工、文史类:200,其中湖北省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湖北省办在市州(武汉市除外)的高职院校150

    二、艺术类

1.本科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372分,专业213分;

美术与设计学类:文化275分,专业183分;

音乐学类:文化290分,专业208分;

表演:文化372分,专业219分;

服装表演:文化312分,专业200分;

舞蹈学类:文化275分,专业180分;

其它类:文化312分。

2.高职高专

美术与设计学类:文化120分,专业161分;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类、表演、服装表演:文化120分,专业175分;

舞蹈学类:文化120分,专业120分。

   3.经教育部批准的31所高校录取文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确定。

三、体育类

1.本科:文化307分,专业素质测试350分;

2.高职高专:文化120分,专业素质测试300分。

四、技能高考

按文化综合分与专业技能分之和划线,其中,专业技能分不得低于294分。

1.本科

  会计专业、电子类:604分;

  机械类:571分;

  计算机类:578分;

  建筑技术类:560分;

  旅游类:547分;

  学前教育专业、农学类:528分;

  护理专业:506分。        

2.高职高专:300分。

五、高水平运动队

本科:理工345分、文史406(专业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理

291分、文史310分)。

六、高水平艺术团

本科文化成绩执行招生院校文理类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7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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