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创业团队: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要求,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创业发展,2015年我校将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15年计划分两次申报,上半年申报时间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至5月10日;下半年申报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20日。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扶持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的创业项目。同一扶持对象不得重复获得本项目创业扶持资金资助。
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复审前(项目初审六个月后)可按国家规定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二)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对象条件,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三)能够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或与在校学生2人(含2人)以上合作创业的;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五)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三、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为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3千至1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导师辅导:为重点项目推荐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创业指导。
(三)跟踪服务:根据大学生创业需求,与黄冈市人社局、市校合作办协调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等后续服务。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2015年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书》(附件1)包括的以下材料:
(一)项目商业计划书;
(二)申报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在校大学生提供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项目可不提供);
(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法人中国银行黄冈市明珠大道支行开户银行卡复印件;
(五)无不良信用承诺书、无违法记录承诺书;
(六)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七)其它有关文件和资料。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符合扶持条件的大学生,向所在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申报。
(二)项目收集:各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组织,对申报的项目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初审,确保创业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填写《2015年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附件2);招就处创业中心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专家评审:招就处组织相关人员组建评审团,进行项目初审评定,确定扶持等次。
(四)招就处根据评审团意见,发布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项目公示,具体包括扶持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和扶持等次等,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招就处纳入导师辅导与跟踪服务范围,半年后进行项目复审。
六、有关要求
(一)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要诚实守信,所提供的各项申报信息必须真实可靠。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追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引导创业大学生积极申报,并认真做好核实推荐工作。
(三)各学院汇总本院申报的项目,填写《2015年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学院公章,于截止日期前报送至招就处创业中心(联系人:张良,电话:8621600,邮箱:zhangliang1622@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黄冈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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