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基层就业项目介绍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18浏览次数:72

大学生基层就业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组织实施部门: 中组部牵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

招募对象与条件: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对于各省(区、市)此前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通过组织考察推荐,可转为选聘对象。

招募方式: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

数量规模:从2008年开始,每年选聘2万名,连续5年,共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

岗位:一般安排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村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等职务

服务期间身份:选聘的毕业生为“村组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

户档管理:
1、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2、档案由县委组织部门或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
3、党团关系转到所在村。

日常管理:
1、选聘的毕业生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
2、乡镇党委、政府负责选聘生的住宿及日常生活管理和服务。

待遇(补贴和保险):
1、项目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2、比照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在艰苦边远地区的,按规定发放地区津贴。中央对到西部地区的毕业生每人每年1.5万元,中部地区1万元,东部地区0.5万元,不足的由地方财政补贴。同时,中央财政按人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3、参加养老社会保险。
4、任职期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期满就业政策:选聘工作期限一般为2-3年。工作期间县级组织人事部门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等等

网站:http://www.ncss.org.cn/jc/dxscg/index.shtml

二、项目名称: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组织实施部门:教育部牵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共同组织实施

招募对象与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招募方式: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方式可有专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会、组织设岗所在地有关部门到高校招聘等多种方式。

数量规模:从2006年开始,用5年时间实施。2006年共安排2-3万个特设岗位,以后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招聘人数。2009年中央“特岗计划”项目计划安排5-7万个特设岗位,鼓励各地启动实施地方项目。

岗位:特设岗位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人口较少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

服务期间身份:特设岗位教师

户档管理:
1、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和档案的管理,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2、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

日常管理:聘期内,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

待遇(补贴和保险):
1、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中央财政按人均年1.896万元的标准拨付。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896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工资支出。
2、其它津贴补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同时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

期满就业政策:
1、聘任期为3年,鼓励服务期满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
2、聘期结束后可留在当地任教。
3、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
4、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等等

网站:http://tg.ncss.org.cn

三、项目名称: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组织实施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

招募对象与条件: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招募方式: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

数量规模:从2006年开始,每年选派2万名高校毕业生,连续5年,共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目前已实施三年,共选派88104名。

岗位: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岗位,及部分乡镇团委副书记岗位。

服务期间身份:“三支一扶”志愿者

户档管理:
1、户口由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指定的机构统一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2、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政府人事部门。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日常管理: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县级人事部门负责年度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省级办公室审核颁发证书。

待遇(补贴和保险):
"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本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费用,要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中央财政补助西部地区的费用按人均每年1.5万元的标准拨付,补助中部地区的费用按人均每年1万元的标准拨付,补助东部地区的费用按人均每年0.5万元的标准拨付。

期满就业政策:
1、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学生。
2、对于准备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4、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
6、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时,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等。
7、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对已落实就业岗位的大学生,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按规定落实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工龄计算、服务年限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等政策。

网站:http://www.ncss.org.cn/jc/szyf/index.shtml

四、项目名称: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组织实施部门:共青团中央牵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

招募对象与条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招募方式:全国公开招募、自愿报名。

数量规模:从2003年开始,每年派遣7000名左右的高校毕业生。目前已实施6年,共选派约4万名高校毕业生。平均每年保持约1万名学生在岗。

岗位: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服务期间身份:西部计划志愿者

户档管理:
1、户口可保留学校两年;也可转回户籍所在地;
2、档案由户籍存放地的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

日常管理:县级成立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指导服务单位工作和对志愿者进行日常管理。

待遇(补贴和保险):
1、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统一支付。
2、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平均每人每月800元。
3、服务期间计算工龄。

期满就业政策:
总的原则是鼓励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服务期限为1-3年。
1、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公务员优先录取,考西部公务员加5分;
2、服务期满颁发服务证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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